1.正火:將起重機車輪鍛件加熱到奧氏體化溫度(通常是30℃\~50℃),保溫一段時間,然后出爐在空氣中冷卻。這一工藝有助于得到含有珠光體均勻組織的熱處理效果。
2.等溫正火:與正火類似,但在保溫后采用吹風快冷到珠光體轉變區的某一溫度,并再次保溫以獲得珠光體型組織,隨后在空氣中冷卻。
3.退火:將鍛件加熱到適當溫度后,保溫一段時間,然后在爐內或箱內緩慢冷卻。退火可以細化晶粒,消除或減小殘余應力,降低鍛件硬度,提高其塑性和韌性。
4.淬火:淬火是一種非常重要的熱處理工藝,它涉及將鍛件加熱到奧氏體化溫度臨界點以上,保溫一定時間,然后以大于臨界冷卻速度進行快冷,使過冷奧氏體轉變為馬氏體。淬火后的鍛件具有高硬度和高強度,但組織不穩定且存在較大的淬火內應力,因此通常需要進行回火處理。
5. 回火:淬火后的回火處理是將鍛件加熱到某一溫度(常在500℃\~700℃),保溫一段時間,然后冷卻至室溫。回火的主要作用是消除淬火應力,穩定組織,并適當降低硬度和強度,提高塑性和韌性。
這些熱處理工藝的選擇和應用取決于起重機車輪鍛件的鋼種、材料特性、設計要求以及工作環境等因素。在實際應用中,還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工藝參數的調整和優化,以獲得最佳的熱處理效果。同時,在熱處理過程中,還需要注意對鍛件的加熱、保溫、冷卻等過程進行嚴格控制,以確保熱處理的質量和效果。